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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客赴泰國免簽延長半年!至11月11日止 最多可停留30天

泰國總理府曾於去年宣布,自11月10日起至今年5月10日,持有我國護照者可免簽證入境泰國旅遊。泰國政府近日再度決議,延長對我國國民的觀光免簽待遇,提升我國國民赴泰旅遊便利性。

泰國拍板展延台灣旅客免簽待遇。(圖/翻攝自pexels;Pexels 上由 Markus Winkler 拍攝的相片)

泰國總理府發言人Chai Wacharonke於去年10月31日宣布,持有我國護照者,自11月10日起至今年5月10日可免簽證入境泰國旅遊,停留期限30日。近日再度拍板,於本年(5)月7日之內閣會議,決議一致通過,將我國國民入境泰國之免簽證待遇展延六個月,至113年11月11日為止,每次入境皆可逗留三十日。

外交部對此指出,表達熱烈的歡迎與肯定。我國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致力於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之便利性,此乃其重要任務。泰國作為我國「新南向政策」的主要夥伴國,也是我國國民海外旅遊的首選之地。

外交部表示,此次泰國延長對我國國民的觀光免簽待遇,無疑是我國政府及相關部會推動「新南向政策」的顯著成果。外交部將持續努力,爭取國人出國免簽證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為此,外交部已與多國進行簽證便利化的談判,並已取得一些重要的進展。

此外,外交部亦提醒國人,於泰國停留期間,必須遵守當地法令,並時刻注意自身安全。若遇到急難需要協助,請立即撥打我國駐泰國代表處的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在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者請國內的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的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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