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

2/20起室內口罩鬆綁2類場所+教育場域仍要戴 校園、托幼及補習班3/6才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2月20日起,除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仍強制戴口罩,以及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3月6日前室內仍戴口罩外,其他採建議或自主決定方式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

室內戴口罩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秋冬防疫專案」實施至今已有801天;指揮中心今表示,由於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

指揮中心指出,以下指定「醫療照護機構」以及「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等場所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所謂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則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惟如有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等例外情形之需求,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

指揮中心宣布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如疫情穩定,預計自2月20日實施。(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出,下列特殊情境,像是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以及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建議仍得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宣布室內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如疫情穩定,預計自2月20日實施。(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惟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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