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一、授權方式及範圍
村民日報(即:villagernews.tw 以及相關子網域)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報導、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插圖、檔案、資訊、資料等素材),除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外,均受到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國際著作權法律的保障。網站內容的著作權為村民日報或其他授權村民日報使用的內容提供者所有。
二、相關事項
(一)本網站內容的智慧財產權為村民日報所有,或其他授權村民日報使用的內容提供者所有。
(二)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除非符合合理使用情形,否則必須事先取得內容提供者書面許可,且不得重製、改作、編輯、出租、散布、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展示或利用本網站之內容或服務。
(三)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事前經村民日報授權外,使用者下載或拷貝本網站的內容或服務僅可供政府機關(構)及單位、個人、學術研究、非商業用途之使用,使用者不得將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經修改後賺取利益,亦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使用者需自負民事及刑事責任之法律責任。
(四)使用者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村民日報可能提供或建置連結至第三人網頁,然該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係由被連結之網站提供,相關權利屬於該網站、內容提供者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村民日報所屬之網站並不擔保該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之真實性、正確性、即時性、完整性或合法性。
(五)本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相關爭議,應依據中華民國法律作為適用之依據(不包括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所應適用外國法律之規定)。任何關於本聲明之爭議,應以智慧財產權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